“內外兼修”應對種苗糾紛
沙龍一開始,北京盈科(廣州)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承澤首先向全場嘉賓復盤了“世農CR301蘿卜種子”案件,尤其提醒各位企業家,遇到糾紛要充分運用法律,通過管轄權、證據、事實、相關法律法規上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;同時要與法官在法律上進行充分的溝通交流,與種植戶也要進行多方面溝通。
中國種子協會蔬菜種子分會會長許勇直奔主題,說“企業老總應該都遇到過糾紛”。北京中蔬園藝良種研究開發中心總經理劉偉很認同,認為不遇到麻煩就不是種子公司。自己遇到的都是小麻煩,可以靈活處理。很多公司遇到糾紛往往承擔不起打官司的人力、財力,覺得正規渠道不合算,不如私下算了,這是悲一種悲哀。
麻煩和糾紛雖然是種子企業的常態,但是如何應對還是有策略的。山東安信種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韓吉書直接面對農戶,跟農戶打交道更多,每年都會遇到類似糾紛。他認為企業是弱者,要學會保護自己。農戶要求賠償,不一定是因為受到損失,有可能是看到了好處。有些企業對糾紛處理不當,就有可能演變成大事件。身為種子企業,一定要加強制度建設,專門有處理危機的部門。律師、會計等成本的投入是都是企業的必要支出,不考慮這些成本,企業也做不長遠。
對于韓吉書的觀點,吳承澤很支持。他說在沒有發生糾紛前,企業是強勢;發生后,企業在壓力之下是弱勢。出現糾紛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,依靠法律解決問題。
溫州市神鹿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文斌認為,遇到糾紛時,企業要多依靠行業協會和專家。以2000年為例,樂清600畝8424西瓜裂果,農民要求賠償600萬。政府壓力很大,起初態度傾向于農民。后來專家組進駐,鑒定結果不是品種問題,而是因為高溫下雨導致,最終沒有進行賠償。
更多的嘉賓認為,除了積極獲得外部支持,也要自己練好內功。北京世農種苗有限公司南方區經理戴智雁說,作為種子企業,種子質量一定要過硬;二是客戶選擇很重要,選擇好經銷商后,一定要經過培訓,提高他們的素質,避免處事不當一起的糾紛。
除了“內外兼修”,黃文斌認為媒體的作用也不可或缺,希望農業媒體多宣傳正能量,引導社會正確面對此類糾紛。
組建聯合測試試驗 建立風險體系
種子糾紛頻發,蔬菜種企如何才能減少或者規避此類事件的發生?參與討論的種業人士表示,企業組建聯合測試實驗,建立風險管控體系十分必要。
試種是品種推廣的重要環節,品種試種要保證完全、多點,充分降低推廣風險。德州市德高蔬菜種苗研究所董事長欒兆水認為,企業要建立完整的試驗體系,品種試種檔案應當包括合作社、品種、農戶相應的種植數據。
在北京京研益農科技發展中心副總經理丁海鳳看來,蔬菜的試種,必須確保五代保持穩定、多區域試驗;推廣的品種首先企業要完全放心和了解。品種試種還應該尋找更多的示范戶,保證數據的準確性。
企業試種品種時如何做到規范?廣州亞蔬園藝種苗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紹賢認為,企業需要做到兩點:一是量化品種特性,如栽培溫度,必須對于詳細介紹,把臨界溫度、適宜栽培溫度交代清楚。二是品種示范要備案,試種人的資料、田間圖片、相關人士證明等,像選育報告一樣,保證絕對地完善,做好真實性證明。
然而,蔬菜種植地域性明顯,對于一般企業,全國試驗成本太高。“建議企業組建聯合測試試驗。可以節省時間、能力和成本,也能更快收到回應。” 天津惠爾稼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趙前程說,中國種子協會蔬菜分會可以發揮自身作用,在各省建立聯合試驗平臺。
這一建議得到了湖南湘研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榮云贊成,“蔬菜種企建立聯合測試是一個很好建議,每個企業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測試平臺、試驗站,聯合起來品種測試將更規范、更靈活。”
品種測試是必備環節,然而銷售往往具有利益驅動,很難控制,企業建立風險控制體系也是種業人多次提及的話題。“一個成熟的企業應當建立自己的風險控制體系,重視風險控制。”南寧市桂福園農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宋鋼說。然而,設有律師顧問的種企不足1%;很多人不重視風險控制,遇到問題只能自己解決,承擔后果。
溫度敏感的蔬菜品種容易引起糾紛,宋剛建議,蔬菜種企所以在育種方向上應盡量避開溫敏型品種,種企而言一定簽訂購銷合同,前提要保證品種經過農戶試種,農戶非常了解此品種,否則不應該簽訂合同。
明確品種特性 標簽規范化
沒有完美無缺的品種,品種瑕疵帶來的損失,責任歸誰?品種說明究竟如何交代,企業要怎樣做才算得上很好完成了品種告知?明確品種實質,規范種子生產經營,謹慎宣傳尤為重要。
隨著種植戶水平的提升,法律制度的完善,市場對于優良品種的需求日益增強。育種研發能力的提高,新品種輩出,品種推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日漸增多。
廣東良種引進服務公司副總經理陳本強認為種企要提供優質種子,首先應該明確什么是優質種子;按照標準生產種子必然優質,但是“優質的種子不一定意味著良好的收成”。因此企業在品種推廣時切忌夸大宣傳,品種說明要符合實際。
福州種子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吳元欽提到,目前檢查出的問題種子,80%都在出在標簽上。品種各項指標標注很有講究,包裝袋上出現的地名、國家名尤其需謹慎,文字不要出現“超大”“非常高”之類等。蔬菜種植要求較高,對于環境尤其敏感,如何準確描述品種特性,寫好品種說明成為了企業頭疼的問題。
河南歐蘭德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文躍說到,通常企業對于品種的描述應當盡量保守,但是這樣又很難全述品種特性。以番茄為例,品種包裝袋上的果實重量往往選取普通種植情況下的數據。但是,農戶在種植過程中卻會出現超出重量區間的情況;農戶便會認為包裝袋上標注有誤,要求賠償,這一點令不少企業哭笑不得。
種子法的制定,相關規定的完善,種子行業秩序理應越發完善,但是事實卻遠不如預期的這樣。安徽江淮園藝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戴祖云強烈呼吁,不同于大田種子,蔬菜種子雜、類型多樣,易產生糾紛,行業建立有序競爭的秩序才能培育做大做強的企業。作為育種家的戴祖云經常面臨自己的品種被“偷”的困擾,他認為這一點對育種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。“我認為應當建立品種登記制度,并加強親本保護,同時培養生態育種家應對各地種植生態很熟悉并指導生產。”但是目前沒有良好的制度建立,為了保護自己的育種安全,把目光投向了國外。以巴基斯坦為例,氣候和甘肅差不多,人、地均便宜,因此戴祖云便選擇然而把育種基地轉向那里。種子培育變得安全、順利,但是新品種帶回國卻很困難,他也呼吁改進相應的管理措施。
北京市豐臺區種子協會會長馮寶金說到,現在種子法修訂正在進行中,需要考慮的是企業要規范操作,同時其經營應得到保護。福州地區檢疫證套牌很常見,但是,有聯網數據支持,問題品種很容易發現。吳元欽認為種企不應有僥幸心理,打擦邊球。李文躍提出,種業人對法律的呼喚好說難做,窮盡人力、物力、財力都不可能把法律風險規避掉,主要原因是“立法嚴格,選擇性執法、違法普遍”。
促進種業發展,健全種子制度,每個行業人都要盡一份力。別人出事了不能看笑話,要以行業集體的名義率先發聲建言,集體討論的看法會對行業產生積極有利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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